租赁企业登记承诺书
一、我单位诺按照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《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》等法规政策要求,认真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,并保证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,同时将及时做好机构和人员实名登记信息的更新工作,保证机构和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。
二、我单位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、房屋租赁(居间)等业务,不从事租赁托管业务【如同时从事租赁托管业务,本单位承诺同步做好租赁企业实名登记工作,并将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管理的通知》等有关政策法规,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义务】。
三、我单位将切实履行以上承诺,自律诚信,自愿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,并自觉接受因违反承诺受到的惩戒和处罚。